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将对本校的质量工程项目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分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本次检查验收主要针对非课程建设类项目,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验收将由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另行安排。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五)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采取两级检查方式,先由项目部门组织自查和审核把关,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检查。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3月4日前,教务处发布通知启动检查验收工作,并组织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
2.3月11日前,项目所属部门完成项目检查验收材料的撰写和自查,并提交教务处。
3.3月18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意见和结论反馈至项目所属部门。同时根据教学研究类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的推广应用情况,遴选3-5个项目,由项目所属部门撰写先进典型材料(每个系部至少一项)。
4.3月23日前,项目所属部门向教务处报送检查验收材料终稿和先进典型材料。
5.3月25日前,教务处做好省级质量工程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的院校信息维护,项目所属部门自行组织项目负责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
6.3月28日前,教务处汇总项目验收材料和先进典型材料、撰写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拟上报公文等并报送至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所属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的检查验收材料要重点关注。
(二)所有项目应严格按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建设内容,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项验收,原则上不得延期,若发生项目被教育厅撤项处理事件,将追究部门责任。
(三)项目经费要对照项目任务书和实际使用情况填写。
(四)所有检查验收项目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五)项目所属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材料,将本部门电子版材料汇总报送教务处。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进展(结题)报告等材料(见附件2);
2.项目进展(结题)情况简表(见附件3);
3.先进典型材料。
注:报告命名方式为:张三+项目名称+进展报告(结题报告).doc
五、联系人:储小燕,电话:62231043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模板
3.项目进展(结题)情况简表
4.学院2022年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3日